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3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或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第十七条 对责任人作出责任追究处罚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第十八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的结果纳入公司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认定及处罚的决议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公司其他定期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改本制度。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