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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鸿科技: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2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鸿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朗鸿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710.0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17.00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7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807,326.4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6,892,673.58元,截至2022年8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计师报字[2022]第ZF11011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120,700,000.00
减:发行费用13,807,326.42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06,892,673.58
减: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92,000,000.00
银行工本费及手续费等1,222.81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573,476.9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464,927.6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按照股票发行业务相关规则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已分别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基本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资金专户账号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金余额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120202142990060798936,391.59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571906659210958121,168.40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57190665921066815,307,367.7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相关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司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前述事项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本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委托方名称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产品名称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收益类型预计年化收益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大额存单中国工商银行2022年第1期公司客户大额存单2,000.002022-11-172025-03-07固定利率型3.3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大额存单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2年第530期2,000.002022-09-052025-05-13固定利率型3.3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大额存单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2年第945期3,200.002022-10-112025-10-11固定利率型3.3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大额存单招商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2年第905期2,000.002022-10-242025-09-22固定利率型3.30%

注:以上大额存单均可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进行转让,公司将按照董事会决议中现金管理的期限要求执行。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投项目延期和实施地点变更

公司“电子产品防盗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原计划于杭州市高新区(滨江)智造供给小镇购置土地自建生产基地,因滨江区土地规划调整,涉及的建设用地未能按计划推进土地招拍挂等工作,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延缓。公司已接洽杭州市富阳区,落实募投用地。根据富阳区做地进度,富阳区政府计划2024年4月份启动土地招拍挂,5月份完成供地。

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募投实施地点变更后,公司将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等相关手续,预计于2024年三季度启动募投项目基建工作。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并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将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安防行业是一个新兴的行业,近年来,安防技术与其他高新技术不断融合,逐渐应用到各行各业,提高了人们生活的安全性。在智慧城市建设下,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安防行业发展带来机遇。随着各类电子设备的技术水平日益提高,产品种类增多,电子设备防盗产品的应用也拓展至可穿戴设备、平板电脑等类型。同时,电子设备应用范围的变广使得展示安防行业的市场也在相应扩大,引导着防盗展示器的需求随之增长。

公司募投产品立足零售商业安防行业,以现有主营产品电子防盗展示产品线为基础,围绕发展零售智慧商业理念,规划通过商业环境安全产品,零售亲护体验产品以及配套商业数字运营业务系统。公司“电子产品防盗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建成将丰富公司电子产品智慧零售防盗业务,实现以提供完整智慧零售防盗解决方案为目标,打造一个以零售商业为阵营的智慧化零售防盗设备生态平台,促进公司提升行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获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综上,公司认为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符合现阶段公司战略规划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公司将持续关注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本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朗鸿科技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认为朗鸿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朗鸿科技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朗鸿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朗鸿科技《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朗鸿科技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10,689.27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
募集资金用途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电子产品防盗设备产业化基地项目项目实施地点由杭州市高新区(滨江)变更为杭州市富阳区10,689.270002026年12月31日不适用
合计-10,689.2700----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项目,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情况说明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方东风徐小兵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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