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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特钢: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3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21,189,483.5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5,721,189,483.50,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9,642,629,827.31元,扣除2022年度利润分配3,533,008,829.70元,提取盈余公积482,367,498.55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1,348,442,982.56元。

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823,674,985.5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4,823,674,985.5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217,926,336.85元,扣除2022年度利润分配3,533,008,829.70元,提取盈余公积482,367,498.55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026,224,994.11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2,850,000,000.00元(含税),若按照公司截止2024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新可查询的股本5,047,156,349股计算,即每10股约派发5.65元(含税),剩余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于2022年2月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实际分配现金股利金额,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为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是基于公司2023年度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的基础上提出的,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又能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三、独立董事审查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重视对投资者现金回报,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体

现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现金分红规划,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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