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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翔集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3

证券代码:603929 证券简称:亚翔集成 公告编号:2024-016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翔集成”)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 号院7号楼1101室执业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 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合伙人数量:270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3. 业务规模

2022年度业务收入:332,731.85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488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投资者与奥瑞

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5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郑珊杉,2018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3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林洪毅,2019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5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次。

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邹吉丰,2002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2.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含税),系按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价格与2022年度相同。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3年度审计服务,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拟向其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含税)及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含税)。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本年度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公司拟支付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0万元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在原审计服务协议到期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我们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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