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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绒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3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中银绒业 公告编号:2024-17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国航世纪大厦办公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李向春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2人,代表股份984,680,34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10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55,474,9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994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股份729,205,3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1100%。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9人,代表股份285,941,1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0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9人,代表股份285,941,1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093%。

2、公司高管及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刘宁、高宪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做法律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选举李向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927,253,971股。

1.02.候选人:关于选举王润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927,453,584股。

1.03.候选人:关于选举郝广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927,253,532股。

1.04.候选人:关于选举申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927,382,442股。

1.05.候选人:关于选举刘京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927,684,961股。

1.06.候选人:关于选举徐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932,032,56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关于选举李向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28,514,812股。

1.02.候选人:关于选举王润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28,714,425股。

1.03.候选人:关于选举郝广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28,514,373股。

1.04.候选人:关于选举申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28,643,283股。

1.05.候选人:关于选举刘京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28,945,802股

1.06.候选人:关于选举徐蓉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股份数:233,293,404股。

议案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 候选人:关于选举王怀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927,353,971股。

2.02 候选人:关于选举王新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927,253,583股。

2.03 候选人:关于选举朱丽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930,448,033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 候选人:关于选举王怀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28,614,812股。

2.02 候选人:关于选举王新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28,514,424股。

2.03 候选人:关于选举朱丽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31,708,874股。议案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3.01 候选人:关于选举尹成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928,533,381股。

3.02 候选人:关于选举高海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928,708,542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 候选人:关于选举尹成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29,794,222股。

3.02 候选人:关于选举高海利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 :229,969,383股。

审议结果:审议的议案1、2、3均以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所持有的二分之一以上有效表决票获得通过,议案所列候选人均当选。

李向春先生、王润生先生、郝广利先生、申晨先生、刘京津先生、徐蓉女士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王怀书先生、王新元先生、朱丽梅女士当选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尹成海先生、高海利先生当选为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宁、高宪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国浩律师(银川)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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