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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音电子: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3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550,730.26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98,589,773.50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3,573,840.22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5,086,630.96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5,086,630.96元。

根据证监会鼓励企业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鉴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现状、盈利情况、股本规模,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70,2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40,848,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

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行业平均水平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三、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因此,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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