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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捷微电: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3

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4-024证券代码:123115 证券简称:捷捷转债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9,129,187.55元,当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4,645,655.02元,当年度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04,483,532.5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1,557,561,660.26元,资本公积为1,006,135,015.07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950,347,688.98元,资本公积为1,005,281,468.69元。

公司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4年2月2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5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减资公告,目前正在公示期,后续公司将继续履行回购注销手续。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公司《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4,75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层面2023年度净利润未能达到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设置的触发值,公司将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48,912股。此次公司将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454,662股,目前尚未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拟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8元(含税)。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日前一交易日(即2024年3月11日),公司总股本为736,321,359.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应分配股数共734,866,697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2,622,268.43元(含税)。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捷捷转债、债券代码:123115)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限制性股票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

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上述预案分别经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全体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一致认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潜力,方案制订注重股东回报,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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