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促进公司可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主体: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三)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以及市场情况确定。
(四)发行利率: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最终确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将结合公司用款需求,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六)发行方式: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七)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八)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并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获准注册后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请各位股东审议。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
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偿债保障,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就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请各位股东审议。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2日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提高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工作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规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请各位股东审议。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