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40 420140 证券简称:东海A5 东海B5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新增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新增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2024琼01民初60-62、65-66、68-78、82-85、109-119、122-130号民事起诉状等相关诉讼材料。
二、新增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按照《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对公司最近累计新增的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12日,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事项共40起,新增诉讼涉案金额约466万元,基本情况如下:
案号 | 原告 | 被告 | 诉讼请求 | 事实与理由 |
(2024)琼01民初60号 | 张彭 | 公司、罗牛山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20309.979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被告虚假陈述,根据相关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赔偿,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
(2024)琼01民初61号 | 李淑清 | 公司、罗牛山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
(2024)琼01民初62号 | 郝伟 | 公司、罗牛山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8225.319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
(2024)琼01民初65号 | 李永山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暂计人民币1000元,以法院认定的实际损失为准),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被告虚假陈述,根据相关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赔偿。 |
(2024)琼01民初66号 | 杨乾坤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暂计人民币1000元,以法院认定的实际损失为准),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
(2024)琼01民初68号 | 吴国祥 | 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419204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 被告虚假陈述,根据相关规定,原告有权要求 |
(2024)琼01民初69号 | 吴燕 | 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13381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
(2024)琼01
民初70号
(2024)琼01民初70号 | 吴云建 | 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370123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 被告赔偿,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
(2024)琼01民初71号 | 武健 | 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62965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 |
(2024)琼01民初72号 | 谢岷青 | 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50886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 |
(2024)琼01民初73号 | 张秋娜 | 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2561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 |
(2024)琼01民初74号 | 范立峰 | 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372071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 |
(2024)琼01民初75号 | 丘颂芳 | 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226352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 |
(2024)琼01民初76号 | 宋志瑛 | 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81515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 |
(2024)琼01民初77号 | 陶鉴 | 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73558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 |
(2024)琼01民初78号 | 吴芬琴 | 公司、袁小平、文萍、汪宏娟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印花税损失、佣金损失,以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31017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其他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 |
(2024)琼01民初82号 | 赵荣泽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被告虚假陈述,根据相关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赔偿。 |
(2024)琼01民初83号 | 徐史菊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
(2024)琼01民初84号 | 张勇志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
(2024)琼01民初85号 | 高玉凤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
(2024)琼01民初109号 | 高攀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35249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
(2024)琼01民初110号 | 张梦婷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9688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
(2024)琼01民初111号 | 雷世杰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3809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
(2024)琼01民初112号 | 畅永祥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68507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
(2024)琼01民初113号 | 仇磊磊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5792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
(2024)琼01民初114号 | 应慧清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962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
(2024)琼01民初115号 | 雷茗微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29676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
(2024)琼01民初116号 | 黄文秋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98347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
(2024)琼01 | 麻梅花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37504元, |
民初117号
民初117号 | 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
(2024)琼01民初118号 | 王孝靥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2024)琼01民初119号 | 吴燕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90437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2024)琼01民初122号 | 戴泽斌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98477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2024)琼01民初123号 | 陈洁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2024)琼01民初124号 | 李海涛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80314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2024)琼01民初125号 | 杨再红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50711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2024)琼01民初126号 | 吴园园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52871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2024)琼01民初127号 | 麻红梅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37686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2024)琼01民初128号 | 王钦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40549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2024)琼01民初129号 | 任崝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26020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2024)琼01民初130号 | 徐春凌 | 公司 | 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共计人民币17249元,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负面影响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自身权益。
由于本次诉讼事项还未判决,尚无法院最终判决结果,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资产等财务情况的负面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等。
特此公告。
海南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四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