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存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