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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控股: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2

证券代码:603161 证券简称:科华控股 公告编号:2024-012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其他有关规定,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成永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与持股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于成永先生(以下简称“征集人”)。其基本信息如下:

于成永先生,1971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现任南京财经大学教师、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江苏三鑫特殊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代持等代他人持股

的情形。

(二)征集人利益关系情况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二、征集事项

(一)征集内容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29日 14点30分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自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3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镇前街99号公司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征集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

(二)征集主张

征集人于成永先生于2024年3月11日出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征集人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能促进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征集方案

1.征集对象为:截止2024年3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期限: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征集程序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①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②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证明相关文件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征集对象向征集人委托投票权的,应向公司证券事务部提交本人签署的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委托

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人:杨希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镇前街99号邮政编码:213354电话:0519-87835309传真:0519-87836173电子邮箱:zqsw@khmm.com.cn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①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②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③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④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⑤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给征集人且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⑥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5)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将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①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②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③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6)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于成永2024年3月12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成永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4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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