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6日以电话和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长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关联董事王长田先生、李晓萍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拟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符合条件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