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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创视讯: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创视讯”、“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佳创视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7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7,757,51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469,995.76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4,137,507.0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0,332,488.7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月16日到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3)0600002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447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面向5G应用的超高清视频云平台建设项目(一期)7,0736,613
2补充流动资金2,8342,834
合计9,9079,447

三、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4,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2024年3月8日,公司已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四、关于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期限及说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次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在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

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及时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归还,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公司临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4,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11日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4,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事项表决程序、实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不超过4,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提出的,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佳创视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罗 政 黎强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 3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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