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视像 公告编号:临2024-002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以通讯方式通知,由董事长于芝涛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充分调动公司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意识,吸引和保留公司优秀管理人才和核心骨干,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发展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四次职工代表大会(简称“大会”),就公司拟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大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公告编号:临2024-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于芝涛先生、贾少谦先生、刘鑫先生、朱聃先生、李炜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人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其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于芝涛先生、贾少谦先生、刘鑫先生、朱聃先生、李炜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人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和实施;
2、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5、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6、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7、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过户股票的锁定、解锁以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8、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如有),并签署相关协议;
9、授权董事会拟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协议文件;
10、授权董事会对《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11、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1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于芝涛先生、贾少谦先生、刘鑫先生、朱聃先生、李炜先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人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需要,结合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情况,公司决定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以此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为提高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按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及公司股权激励规模、激励效果等因素,公司拟对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3,979,901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原用途“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除回购股份用途调整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均不作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成立董事会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