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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富达: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12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邱妘)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3年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做到勤勉尽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邱妘:女,汉族,1963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宁波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院长,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镇海炼化股份有限公司、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宁波大学商学院教授;宁波大学会计国际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外部董事;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归创通桥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菲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23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共出席8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32项决议。召开2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12项重大决议。本人出席所有会议,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主动询问和了解所需要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对重大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

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还通过公司专门委员会对分管事项展开了相应工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董事姓名

是否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邱妘 是 8 8 4 0 0 否 2

2、与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2年度年报工作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2022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开展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审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年审工作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

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IR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3、现场工作考察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4、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与本人保持了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无。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无。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3年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内控审计单位。

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已连续10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公司应当于2024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关注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建议聘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内控审计单位。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无。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无。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3月27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项议案,同意提名张建军、马林霞、腾飞、汪沁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崔平、邱妘、徐衍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3年11月27日由于现任董事会秘书赵立明先生因年龄原因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对候选人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等情况的了解,综合考察后提名张琛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由于公司董事、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职,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补选新的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对候选人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等情况的了解,综合考察后提名郑铭钧为公司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给合各位高管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年度指标分解情况,对各位高管进行了年度绩效考评,供董事会参考。根据董事会的考核评价,确定公司各位高管的年度绩效工资和年终奖金数额。

公司没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特别注意监督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平等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会更加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公司的经营发展献计献策;加强与公司董、监、高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持续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衍修)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2年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做到勤勉尽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2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徐衍修:男,1966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律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历任巨化集团公司法务专员,宁波对外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国浩律师(宁波)事务所主任、管理合伙人,一级律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宁波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宁波大学特聘硕士研究生导师,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23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共出席8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32项决议。召开2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12项重大决议。本人出席所有会议,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主动询问和了解所需要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对重大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

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还通过公司专门委员会对分管事项展开了相应工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董事姓名

是否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徐衍修 是 8 8 4 0 0 否 2

2、与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2年度年报工作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2022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开展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审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年审工作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IR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3、现场工作考察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4、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与本人保持了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无。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无。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3年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内控审计单位。

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已连续10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公司应当于2024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关注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建议聘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内控审计单位。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无。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无。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3月27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项议案,同意提名张建军、马林霞、腾飞、汪沁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崔平、邱妘、徐衍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3年11月27日由于现任董事会秘书赵立明先生因年龄原因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对候选人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等情况的了解,综合考察后提名张琛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由于公司董事、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补选新的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对候选人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等情况的了解,综合考察后提名郑铭钧为公司第

十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给合各位高管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年度指标分解情况,对各位高管进行了年度绩效考评,供董事会参考。根据董事会的考核评价,确定公司各位高管的年度绩效工资和年终奖金数额。

公司没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特别注意监督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平等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会更加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公司的经营发展献计献策;加强与公司董、监、高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持续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崔平)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2022年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做到勤勉尽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2022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崔平:女,汉族,1957年2月出生,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物理博士(全日制),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从事专业:纳米材料制备、有机/无机纳米复合及应用和产业化、晶界内耗的研究。历任中科院固体物理所研究员/副所长/所长,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员/所长。现任宁波诺丁汉大学教授/副校长、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员,甬江实验室主任,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23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共出席8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32项决议。召开2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12项重大决议。本人出席所有会议,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任职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主动询问和了解所需要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对重大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在董事会审议议案时,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

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还通过公司专门委员会对分管事项展开了相应工作,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董事姓名

是否独立董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

情况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崔平 是 8 8 4 0 0 否 2

2、与会计师事务所及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在公司2022年度年报工作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2022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开展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审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年审工作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IR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3、现场工作考察情况

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4、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与本人保持了定期沟通,使本人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2023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无。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无。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3年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内控审计单位。

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已连续10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公司应当于2024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无。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无。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3年3月27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2年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项议案,同意提名张建军、马林霞、腾飞、汪沁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崔平、邱妘、徐衍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3年11月27日由于现任董事会秘书赵立明先生因年龄原因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对候选人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等情况的了解,综合考察后提名张琛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由于公司董事、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补选新的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对候选人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等情况的了解,综合考察后提名郑铭钧为公司第十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给合各位高管人员的职责分工和年度指标分解情况,对各位高管进行了年度绩效考评,供董事会参考。根据董事会的考核评价,确定公司各位高管的年度绩效工资和年终奖金数额。

公司没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特别注意监督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平等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会更加深入的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公司的经营发展献计献策;加强与公司董、监、高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持续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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