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3月8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3,480.00万元。该交易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经营成果不存在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4年3月1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拟于2024年3月28日(周四)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详见2024年3月12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