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日常生产运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与关联方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化进出口”)、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蓝丰”)、苏州格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投资”)控制的下属企业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销售产品,提供、接受服务,租赁办公场地等事项,2024年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3,480.00万元。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162.59万元。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具体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4年年度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 截至 2024年2月29日已 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苏化进出口 | 销售表面活性剂等 | 市场价 | 1,200.00 | 383.63 | 1,139.92 |
宁夏蓝丰 | 单氰胺等 | 市场价 | 2,000.00 | 430.01 | - |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宁夏蓝丰 | 采购多菌灵、邻苯二胺、邻硝基苯胺等 | 市场价 | 10,000.00 | 1,597.49 | -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宁夏蓝丰 | 劳务服务等业务 | 市场价 | 240.00 | 5.29 | - |
向关联人 租赁办公场地、物业服务、接受服务等 | 预估额在300 万以下受格林投资控制的关联方累计 | 房租、水电、物业、软件开发与服务等 | 市场价 | 40.00 | 13.55 | 18.76 |
合计 | 13,480.00 | 2,429.97 | 1,158.68 |
注:
1、公司将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进行单独列示,300万元以下的零星关联交易按照同一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2、以上实际发生金额(不含税)未经会计师审计,最终数字以会计师审计确认为准。
3、格林投资系公司过去12个月内持股5%以上的股东,于2023年6月16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郑旭先生,并将表决权唯一的、排他的委托郑旭先生行使,2023年7月10日完成股份协议转让过户事宜,格林投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苏化进出口 | 销售表面活性剂等 | 1,139.92 | 1,200.00 | 60.09% | -5.01% |
向 关 联 人 采 购 原材料 | 宁夏华御化工有限公司 | 采购邻硝基氯苯、氢 气等 | 4,003.91 | 10,000.00 | 60.05% | -59.96% |
向关联人 租赁办公场地、物业服务、接受服务等 | 预估额在300 万以下受格林投资控制的关联方累计 | 房租、水电、物业、软件开发与服务等 | 18.76 | 30.00 | - | -37.47% |
合计 | 5,162.59 | 11,230.00 | - | -54.03% |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2023年9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及《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1、2023年度向华御化工采购邻硝基氯苯、氢气等产品较预计金额相差较大,一方面原因系原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2023年度产能不达预期,相应减少采购量;另一方面原因系本年度该产品价采购价格较上一年度跌幅较大,因此采购总金额也相应减小。 2、2023年度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求,减少向格林投资控制的苏州黑马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财务软件开发服务。 综上,导致公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产生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项目 | 内容 | ||
企业名称 | 苏州苏化进出口有限公司 | ||
成立日期 | 1999-06-25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947141684034 | ||
注册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通园路208号 | ||
法定代表人 | 范德芳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人民币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主营业务 | 其他经营:危险化学品(按照苏(苏)危化经字(园)00100《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经营)。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销售煤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关联关系说明 | 由公司过去12个月内持股5%以上股东格林投资、苏化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且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丁小兵担任其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 ||
履约能力分析 | 苏化进出口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良好,资信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基本财务数据(单位:万元)未审计 | 2023年9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19,518.26 | 18,896.38 | |
净资产 | 6,823.27 | 6,370.16 | |
营业收入 | 37,078.20 | 43,611.26 | |
净利润 | 497.88 | 789.76 |
(二)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 | 内容 |
企业名称 | 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1-05-27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500574853571X | ||
注册地址 | 中卫市沙坡头区美利工业园区 | ||
法定代表人 | 于良传 | ||
注册资本 | 60000万元人民币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主营业务 |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过去12个月内关联自然人徐立成先生(2023年7月2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曾担任宁夏蓝丰的执行董事,基于谨慎性原则,确认其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 ||
履约能力分析 | 宁夏蓝丰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信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基本财务数据(单位:万元)经审计 | 2023年10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总资产 | 32,034.06 | 31,936.47 | |
净资产 | -907.38 | -11,887.57 | |
营业收入 | 17,015.47 | 24,793.65 | |
净利润 | -15,947.44 | -6,147.39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比价和议价等方式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与关联方根据公允价格,公允的支付方式、公允的交货条件等按次签订相应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系正常的业务往来。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认为:公司202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交易价格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前提下确定,本
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