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57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首次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8日收盘,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13,98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5%;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7.2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7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8,922,943.9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人民币23.57元/股。本次回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