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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药控股:关于控股子公司重药股份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9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重药股份拟发行

债务融资产品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药股份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药股份”)拟2024年度新增注册发行债务融资产品,融资产品类别为中期票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期业务开展情况

2020年3月23日,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该事项于2020年7月28日完成额度注册15亿元,有效期限两年,截止2022年7月28日额度已到期,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融资余额为9亿元。

2022年4月29日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重药股份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该事项于2022年6月17日完成额度注册15亿元,有效期限两年。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融资余额为15亿元。

2023年3月27日,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重药股份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

司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拟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该事项于2023年9月5日完成额度注册15亿元,有效期限两年,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融资余额为0亿元。

三、2024年度拟新增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方案

1.发行主体: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拟新增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具体期限以实际发行时公告为准。

4.发行利率:实际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金融机构借款以及其他监管机构认可的用途。

6.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发行必要的监管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产品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四、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更好的把握债务产品发行时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

3.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资金使用安排;

5.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办理与本次债务产品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7.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发行必要的监管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

长至产品发行实施完成之日,授权事项在上述债券融资产品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五、发行相关的审批程序

上述债务融资产品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注册、备案结果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产品的核准、注册、备案及相关发行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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