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5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在成都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与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科伦转债”的议案》
根据《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鉴于自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8日,公司股票价格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科伦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6.04元/股)的130%,已触发“科伦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行使“科伦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权利,提前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科伦转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提前赎回“科伦转债”的公告》(2024-023)。
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