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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研铂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9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贵研铂业”)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1名因个人原因离职,2名退休,1名离世,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将该四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4,908股进行回购。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60,981,578元减至760,726,670元。公司总股本将由760,981,578股减至760,726,670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公司将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债务(义务),并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宜。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时间:2024年3月9日至2024年4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采用信函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请寄出时电话与公司联系。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路988号

3、联系人: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

4、联系电话:0871-68328190

特此公告。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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