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胡少先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25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064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780人 | ||||
2022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8.6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5.41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21.15亿元 | ||||
2022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12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32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458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22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表(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发表了审计意见;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了意见;对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发表了鉴证意见;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进行审计,并发表了审计意见。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1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进场前沟通事项的议案》,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二)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审计结果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2年的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同意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