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全资子公司金寨嘉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书面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3月8日上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海龙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债务重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加速公司应收账款清收,有利于有效降低应收账款潜在的回款风险,有利于防范日常经营风险,进一步维护了公司自身经营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债务重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转让暨无偿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海南亚希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亚希投资)其他股东之间对股权转让事项进度与计划存在差异的前提下,公司终止转让其持有的参股公司亚希投资18%股权并无偿受让洋浦嘉润实业有限公司(简称:
洋浦嘉润)持有的亚希投资7%股权,本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终止转让暨无偿受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聆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