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1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宠物业务经销商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3月8日,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宠物业务经销商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促进公司宠物产品市场占有率提升,构建公司与经销商伙伴的长期合作关系,公司拟对符合条件的宠物业务优质经销商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东丽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宠物经销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分配为各经销商提供担保的金额;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担保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该担保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内和本决议有效期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不再逐笔上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的金额和期限等具体内容以被担保方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连续十二月内的累计担保金额及单笔担保金额等均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且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均控制在70%以下,故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预计担保额度明细
担保方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宠物业务经销商 | 0% | 70%以下 | 15,518.60 | 2,000 | 0.46% | 否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对象为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宠物业务优质经销商,且不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方。公司须经严格审查、筛选后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担保金额等事项。
公司对宠物业务经销商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仅为与公司保持良好业务关系、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宠物业务经销商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要求被担保对象定期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财务报表或者其他相关资料、信息,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被担保对象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此次提供担保的贷款,单项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5、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及其他有关内部制度以及具体担保协议约定,对经销商实施保前审查、保中督查、保后复核,持续关注被担保经销商情况,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目前公司确定的担保主要内容包括:本次为经销商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该担保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应以金融机构与经销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最终公司对经销商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
予的担保额度。贷款用于经销商日常经营,单项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单户贷款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期间为准。此次被担保方为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宠物业务优质经销商,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公司对经销商实施保前审查、保中督查、保后复核,持续关注被担保经销商情况,整体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宠物业务经销商向工商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担保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宠物经销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分配为各经销商提供担保的金额;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担保事项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与被担保方建立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保障公司产品供应的稳定性,提升公司为下游客户服务的能力并促进公司产品销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宠物业务经销商,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公司对经销商实施保前审查、保中督查、保后复核,持续关注被担保经销商情况,整体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本次为宠物业务经销商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被担保对象为具有良好信誉和一定实力的宠物业务经销商,公司严格审查被担保方资质,制订了风险控制流程,担保风险可控。此次为宠物业务经销商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宠物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为宠物业务经销商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担保额度(含本次担保额度)为21,000万元,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19,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0%;此次为宠物业务经销商提供的担保额度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7%。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518.60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68%。
公司曾为鹤壁市永达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鹤壁永达”)提供了两笔总计2,700万元的专项贷款担保(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二笔贷款金额1,300万元,因鹤壁永达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分行的贷款利息逾期,出现违约行为,依据相关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启动代偿程序,扣划公司的保函保证金账户资金13,092,926.29元(含利息)。(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担保与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事后,公司向河南省淇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截至目前,永达已经宣告破产重整,公司已完成债权申报,待财产分配中。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