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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9

股票代码:002033 股票简称:丽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2月7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3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3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3月8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祥和路276号 丽江和府洲际度假酒店会议室

6、主持人:董事长和献中先生

7、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47,316,0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0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47,275,1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000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40,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7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40,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40,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7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黄松、邓玉杰、杨金晶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提名杨济云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247,275,1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73%。

杨济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提名刘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247,275,1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73%。

刘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提名李红斌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247,275,1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73%。

李红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293,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293,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293,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293,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293,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293,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293,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制定《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293,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1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47,293,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293,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293,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293,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7213%;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27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14、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47,293,8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0%;反对2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黄松、邓玉杰、杨金晶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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