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前次业绩预告情况: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2),前次预计的业绩具体情况如下: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3,700万元–5,500万元 | 亏损:15,246.15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75万元–110万元 | 亏损:19,050.19万元 |
(三)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是否进行修正 | |
原预计 | 最新预计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盈利:3,700万元–5,500万元 | 盈利:3,700万元–5,500万元 | 亏损:15,246.15万元 | 否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盈利:75万元–110万元 | 盈利:490万元–730万元 | 亏损:19,050.19万元 | 是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相关事项与年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2023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新增与股份支付相关的列举项目,修改了政府补助、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等若干列举项目。公司在之前进行业绩预计时,对其理解不够充分,未将符合经常性损益确认标准的政府补助划分进经常性损益。公司将符合经常性损益确认条件标准的政府补助分类为经常性损益后,经初步估算,相关业务对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为517万元,因此对前次发布的业绩预告进行修正。
2、本次业绩预告修正对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无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修正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的进一步核算结果,仍属预告数据。公司将于2024年3月30日正式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请以该报告为准。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