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0 证券简称:三柏硕 公告编号:2024-003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口头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朱希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共同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存在尚未使用的部分,则在披露本次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的三年内予以注销。如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回购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6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种类、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3)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00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150.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5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00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75.00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立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公司管理层将根据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②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①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②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若出现该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根据公司和市场具体情况,决定提前终止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授权公司管理层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发生的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5、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6、设立或指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7、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8、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4年3月25日在青岛市城阳区荣海二路3号公司办公楼一楼培训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6)。
三、备查文件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青岛三柏硕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