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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9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4-08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4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3月8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宋德武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10人,实到10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由于个人原因,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杜晓敏先生书面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拟补选赵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后附简历)任职期为股东大会通过后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审议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原公司独立董事丁晋奇先生因任职满六年提出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核通过,提名罗云烽先生、梁奇烽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的聘任需事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方可聘任。罗云烽先生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梁奇烽先生已取得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运行实际情况,股东大会表决时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补选产生1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后附候选人简历)

审议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审议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变化,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变化,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审议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变化,公司修订了相关治理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修订制度名称是否提交股东大会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5关联交易制度
6承诺管理制度
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8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9内部审计制度

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审议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曲大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业务能力较强,熟悉证券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能严格遵守,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其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审议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分,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九、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三月八日

附件:

赵伟先生简历1972年8月16日出生,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北京化工大学化学工程毕业,副高级工程师,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酸站车间,技术员,主技,生产主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短纤车间生产主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处副处长,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短丝公用工程车间主任,党支部书记,现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安全处处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赵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罗云烽先生简历1963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研发工程师、科研生产部副部长、部长,现任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合规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云烽先生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罗云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梁奇烽先生简历1983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人民公安报社山东记者站新闻编辑,人民法院报社新闻编辑,依科瑞德(北京)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北京众再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因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奇烽先生已取得深交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奇烽先生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梁奇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曲大军先生简历1976年8月出生,男,汉族,大专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会计,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现任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会计师。曲大军先生持有公司20,000股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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