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公司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 主任委员 | 委员 |
审计委员会 | 王肖健 | 薛春、林永育 |
战略委员会 | 林永育 | 孙明勇、陈暄妮、薛春、王肖健 |
提名委员会 | 薛春 | 王肖健、林永育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肖健 | 薛春、林永育 |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并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委员会成员应依据其自身判断,明确、独立地发表意见,并尽可能形成统一意见。
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共召开过11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并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
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共召开过8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并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共召开过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并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
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共召开过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此页无正文,为《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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