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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宸科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8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自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以来,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条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了各自应尽的义务和职责,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运行情况如下:

1、股东大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恪守法定程序,规范运作,股东大会对订立和修改《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建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制度,对增资扩股、发行授权、募集资金投向以及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做出有效决议。历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召开方式、提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共召开过6次股东大会。

2、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2)董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共召开过15次董事会。公司已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运行规范。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3、监事会运行情况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其中两名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另一名成员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监事会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成立之日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共召开过10次监事会。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会议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及其他规定行使职权的情形。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等规定,设置了独立董事。公司已制定《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并于创立大会选举了2名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准时出席公司自设立以来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参与讨论决策公司有关重大事项;以其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就公司规范运作和有关经营工作提出意见;对关联交易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议程序及公正、合理性提出意见,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合理;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根据自身的专长,参与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独立董事在专业委员会及董事会会议前审阅相关材料,会议期间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对议案中的具体内容提出相应质询,按照本人独立意愿对相关议案进行表决,对表决结果和会议记录核对后签名。截至本说明出具日,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

5、董事会秘书履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并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对董事会秘书的聘任、职责和义务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的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公司董事会秘书依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确保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召开会议、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建立与股东的良好关系,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此页无正文,为《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盖章页)

星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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