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份) |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共计144人) | 8,864,500 | 80.04% | 2.16% |
预留部分 | 2,210,000 | 19.96% | 0.54% |
合 计 | 11,074,500 | 100% | 2.70% |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相关信息。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