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3 证券简称:横店影视 公告编号:2024-010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了如下意见: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交易价格参照市场行情价格进行定价,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2024年3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关联董事徐天福、徐文财、胡天高、厉宝平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3年 预计金额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购买服务、产品 |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 1,000.00 | 631.25 | 不适用 |
横店文荣医院 | 80.00 | 13.51 | 不适用 |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 0.00 | 1.65 | 不适用 | |
浙江柏为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0.00 | 不适用 | |
其他关联方 | 50.00 | 9.76 | 不适用 | |
小计 | 1,430.00 | 656.17 | ||
向关联方承租物业、水电费等 | 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影视服务有限公司 | 500.00 | 415.90 | 不适用 |
小计 | 500.00 | 415.90 | ||
向关联方销售电影券、广告等服务 | 五洲电影发行有限公司 | 300.00 | 62.00 | 不适用 |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 800.00 | 659.48 | 不适用 |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200.00 | 6.97 | 不适用 | |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 | 75.68 | 不适用 | |
横店文荣医院 | 0.00 | 7.24 | 不适用 | |
其他关联方 | 100.00 | 22.81 | 不适用 | |
小计 | 1,550.00 | 834.18 | ||
合计 | 3,480.00 | 1,906.24 |
(三)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度公司与横店控股及其下属企业、参股企业发生销售产品、购买景区门票、接受餐饮住宿会务服务、租赁服务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预计金额 | 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购买服务、产品 |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 700.00 | 175.08 | 631.25 | 0.34% | 不适用 |
横店文荣医院 | 20.00 | 2.51 | 13.51 | 0.01% | 不适用 |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 3.00 | 1.45 | 1.65 | 0.00% | 不适用 | |
浙江柏为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 | 0.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
其他关联方 | 15.00 | 2.33 | 9.76 | 0.01% | 不适用 | |
小计 | 858.00 | 181.37 | 656.17 | |||
向关联方承租物业、水电费等 | 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影视服务有限公司 | 420.00 | 63.42 | 415.90 | 0.23% | 不适用 |
小计 | 420.00 | 63.42 | 415.90 | |||
向关联方销售电影券、广告等服务 | 五洲电影发行有限公司 | 100.00 | 60.00 | 62.00 | 0.03% | 不适用 |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 1,000.00 | 8.65 | 659.48 | 0.28% | 不适用 | |
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10.00 | 6.55 | 6.97 | 0.00% | 不适用 | |
横店文荣医院 | 20.00 | 0.00 | 7.24 | 0.00% | 不适用 | |
其他关联方 | 102.00 | 3.40 | 98.49 | 0.04% | 不适用 | |
小计 | 1,232.00 | 78.60 | 834.18 | |||
合计 | 2,510.00 | 323.39 | 1,906.24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1、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42922514J成立时间:2001年10月24日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万盛街
法定代表人:桑小庆注册资本:50,16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游乐园服务;电影摄制服务;餐饮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诊所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礼仪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婚庆礼仪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文艺创作;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剧本娱乐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游艺娱乐活动;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1、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金佛庄路60-1号(自主申报);2、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都督北街233-1号(自主申报);3、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大智街89-1号(自主申报);4、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明清西路28号南门1号楼(自主申报);5、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环城北路明清宫苑景区大明门1号楼(自主申报);6、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镇北路屏岩洞府景区售票楼二楼(自主申报);7、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清明上河图路138号(自主申报);8、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秦王宫景区王城楼一楼(自主申报))。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181,368.77万元,净资产470,362.96万元;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3,779.85万元,净利润 21,629.66万元(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因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2、横店文荣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30783744148817G
成立时间:2001年11月21日
注册地址:东阳市横店镇迎宾大道99号
法定代表人:陈志兴
注册资本:200万元
经营范围: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53,975.55万元,净资产2,402.3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5,665.60万元,净利润-1,385.62万元(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因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2560751D
成立时间:1999年03月30日
注册地址:东阳市横店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任海亮
注册资本:162,671.2074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歌舞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224,515.8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885,253.81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75,730.5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4,994.93万元(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子公司,因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4、浙江柏为科技有限公司
曾用名:英洛华柏为(杭州)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MA7N0P519F
成立时间:2022年4月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7幢101室(101室-13)
法定代表人:梅锐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284.71万元,净资产1,986.3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27.08万元,净利润-83.51万元(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因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5、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影视服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65245181K
成立时间:2004年8月18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法定代表人:黄雷光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63,043.85万元,净资产-6,796.70万元;2023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44.32万元,净利润-1,602.23万元(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因与本公司同受横店控股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6、五洲电影发行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096313369W
成立时间:2014年4月3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东岳东路1607号青岛万达影视产业园2号楼1层A03
法定代表人:曾茂军
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全国电影发行;影视项目投资与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不含演出),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租赁摄影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4,951.87万元,净资产7,911.2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591.94万元,净利润219.58万元(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参股企业,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7、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17672584H成立时间:1999年11月22日注册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万盛街42号法定代表人:徐永安注册资本:50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企业总部管理;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磁性材料生产;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机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照明器具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游览景区管理;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农药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房地产开发经营;电影放映;电影发行;旅游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通用航空服务;民用机场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燃气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医疗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截止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10,693,658.77万元,净资产4,134,553.31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404,862.50万元,净利润444,978.30万元(未经审计)。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二)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上述关联方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
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2024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所发生的销售产品、购买景区门票、接受餐饮住宿会务服务、房屋租赁等关联交易。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确定交易价格。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具体协议需待业务实际发生时签订,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相关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参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与公司其他客户定价政策一致,是完全的市场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