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6 证券简称:华融化学 公告编号:2024-019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
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各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报告期内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7,349,187.38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减值损失类别 | 计提金额 |
1、资产减值损失 | 15,640,577.03 |
其中:存货跌价损失 | 15,641,627.03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050.00 |
2、信用减值损失 | 1,708,610.35 |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589,069.09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9,541.26 |
合计 | 17,349,187.38 |
三、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计入当期损益(即“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可变现净值为存货的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其中: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其可变现净值为该存货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其可变现净值为所生产的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持有的存货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过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等因素。
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准备。
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采用简化方法,按照单项认定及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式,以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涉诉及有充分证据证明不会发生或已发生预计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1-2年(含2年) | 10 |
2-3年(含3年) | 20 |
3-4年(含4年) | 50 |
4年以上 | 100 |
3、其他应收款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准备。
其他应收款的坏账准备,采用一般方法,分成三个阶段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其中,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并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情况进行风险的计提,当信用风险发生显著增加但不存在表明发生信用损失的事件的客观证据时,以整个存续期来预测预期信用损失。按照单项认定及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方式,分成三个阶段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对涉诉和有充分证据证明不会发生或已发生预计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方组合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2年(含2年) | 10 |
2-3年(含3年) | 20 |
3-4年(含4年) | 50 |
4年以上 | 100 |
4、合同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迹象,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合同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损失。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7,349,187.38元,对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影响金额为17,349,187.38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对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现金流没有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华融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