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董大伦、董竹、海南乾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88名上海汇伦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伦医药”)股东持有的汇伦医药85.12%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汇伦医药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涉及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的规定,经董事会审慎核查,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如下: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特此说明。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