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2024 年3月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任免相关议案》。
选举施志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不超三年,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免原因
为扎实推进公司保交付、保品质目标,董事会推举林腾蛟先生担任首席执行官,加强一线经营层,以高效敏捷的组织能力应对新常态下房地产形势变化,同时为专注做好经营决策不再兼任公司董事。
二、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免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任免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19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