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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科科技: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联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科科技”或“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联科科技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理财产品等。

3、资金来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阶段性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根据自有资金的富余情况、生产经营的安排以及理财产品的市场状况,公司择机购买。

、投资期限: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5、投资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含本数),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其中任意时点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过董事会授权的总额度。

、决策及实施方式:本事项经公司2024年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或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董事长根据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相关人员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等产品投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公司相关业务的协议及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董事会意见

2024年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监事会意见2024年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择机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

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阶段性投资理财。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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