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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鹏飞:关于公司与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8

证券代码:300350 证券简称:华鹏飞 公告编码:(2024)012号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确立了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双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双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所披露的框架协议的实施情况请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的相关内容。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近日,鉴于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或“华鹏飞”)与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或“日日顺供应链”)理念相通、文化相近,在供应链领域分别拥有各自的资源与优势,并致力于在跨境综合物流方面展开商业合作,共谋发展,经双友好协商,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目前双方具体合作事项实施进展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照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及双方后续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名称: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于贞超

3、注册资本:59,056.4461万人民币

4、业务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装卸搬运;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零售;日用百货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家具销售;卫生洁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无船承运业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注册地址:青岛崂山区海尔工业园内

6、关联关系说明:日日顺供应链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内,公司与日日顺供应链未发生类似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询,日日顺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及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

(一)战略合作方介绍

1、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脱胎于海尔,于2000年在山东青岛成立,先后经历企业物流→供应链企业→生态平台三个发展阶段。公司致力于成为“中国领先的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及场景物流服务提供商”,如今已从居家大件物流领导品牌成长为引领的物联网供应链场景生态品牌。日日顺供应链形成了从采购、工厂制造到终端消费者的全流程、多场景的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能力,可根据众多企业客户在采购、生产制造、消费流通、用户服务等环节对于供应链管理及物流服务的需求,通过对供应链方案设计及配套信息系统服务、方案迭代优化、订单管理、报关商检、运力服务、仓储网络布局、仓储管理服务、末端用户配送及安装、逆向物流等多项服务进行整合,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供应链解决方案。

2、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鹏飞”)创立于2000年,总部位于深圳,是中国A股领先的民营物流企业,股票代码:300350。依托于覆盖全国的物流与数据网络、广泛而稳定的国内外物流物联专业团队和智能化管理系统,华鹏飞搭建了完整的智慧物流生态圈,不仅能为各界客户提供高质量的全球物流线下服务,还能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

(二)合作原则

信息共享原则:甲、乙双方应加强日常交流、联系,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加强在跨境物流项目拓展等方面信息的沟通、交流,互通有无、互相支持。

优势互补原则:双方一致同意,在合作过程中,充分根据各自的专业优势,以及在供应链领域的技术、管理、品牌优势,加强合作。

诚实守信原则:双方一致同意,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应当诚实有信、遵守诺言、实践成约;同时,双方应对合作中有关保密内容,恪守成约、严格保密。

并立双赢原则:双方一致同意,在合作过程中,充分尊重对方诉求,保持双方品牌并立,实现双方利益兼顾,共同发展。

(三)合作目标

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四)合作内容

在满足日日顺供应链服务体验及成本竞争力的前提下,乙方作为甲方的跨境物流服务团队,受托承担甲方的货物运输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跨境卡车运输服务、跨境海运运输服务、跨境铁路运输服务等。乙方为甲方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协助甲方实现降本增效。

同时,作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双方后续合作中,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最具优势的物流价格及最优质的服务。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是公司战略布局的重要体现。公司与日日顺供应链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有利于实现互惠双赢和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2、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直接重大的影响;从长期来看,将对公司战略目标实现、未来经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仅为双方形成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性文件,具体合作内容和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工作步骤进一步落实和推进,对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作项目协议及双方后续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近三年内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协议名称披露日期进展情况
1公司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1/6/17正常履行中。
2公司与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1/7/9正常履行中。
3公司与四川创新社会发展与管理研究院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1/10/20正常履行中。
4公司与愿景明德(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2/1/4正常履行中。
5公司与深圳市深中润绿色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2022/1/7正常履行中。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情况均未发生变化。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所持限售股解限售及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董监高及其他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将解除限售的情况;公司亦未收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上述人员如存在减持意向,届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适时披露其相关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日日顺供应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华鹏飞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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