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4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利花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