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4-006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1 户,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693%。其中公司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20,000股,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此,本次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3,760,000股。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232,000股,于2021年3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08,695,653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44,927,653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34,362,41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
数量110,565,23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869,58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9%,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已于2021年9月13日起上市流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693%,限售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2024年2月2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姚海霞女士,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咸华先生,实际控制人、董事王鹏先生所直接持有的限售股延长锁定期至2025年3月10日。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公司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4.6854万股,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3年7月3日上市,上市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45,574,507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45,574,50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4,852,6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81%;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0,721,8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9.19%。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相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名,为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如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在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0%;上述两年期限届满后,本人在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时,将以市价进行减持。
(3)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发出相关公告。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除上述承诺外,无后续追加的承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3月11日(星期一)。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693%。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1名。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备注 |
1 | 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0,000,000 | 1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 | 10,000,000 |
注:(1)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2)公司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320,000股。根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此,该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该部分股份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2,080,000股,本次南通钥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3,760,000股。
四、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 | 减少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00,721,854 | 69.19 | 10,000,000 | 90,721,854 | 62.32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852,653 | 30.81 | 10,000,000 | 54,852,653 | 37.68 | |
三、总股本 | 145,574,507 | 1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45,574,507 | 100.00 |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恒辉安防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