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74021 证券简称:聚星科技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2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静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财务总监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年经营情况及投资情况、发展战略、重要事项等方面编制了《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及《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志刚、夏法沪、刘志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向董事会作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作2023年度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公告编号为:2024-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在总结 2023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4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开拓情况,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依法编制了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公司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注释,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财务报表出具了审计报告,董事会拟批准报出上述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4-02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查、验证并出具书面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志刚、夏法沪、刘志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对公司在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审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志刚、夏法注、刘志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对公司在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审议。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志刚、夏法注、刘志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董事陈静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监高薪酬分配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制定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志刚、夏法沪、刘志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及业务拓展需要,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预计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同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志刚、夏法沪、刘志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编制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报告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4-023)及《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志刚、夏法沪、刘志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鉴证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志刚、夏法沪、刘志远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通知本公司各股东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