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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8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0477 股票简称:杭萧钢构

目 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方法说明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融资担保预计的议案 ...... 8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4日(周四)14点3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58号瑞丰国际商务大厦七楼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单银木先生与会人员:

(一) 股权登记日(即2024年3月6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四) 本次会议的工作人员。

会议议程:

一、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到进入会场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和表决方法说明

四、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五、宣读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融资担保预计的议案

六、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七、全体股东审议上述议案,并对议案进行记名式投票表决

八、计票及监票

九、宣布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董事在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十二、大会闭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会手续(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杭萧钢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4-012)),证明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设会务组(董事会秘书为会务组负责人),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三、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以及表决权等股东权利。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在会务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提问的,需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口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发言或提问。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次,每次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在本次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序时,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七、为保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进入会场。

八、为保持会场秩序,在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务组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方法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非累积投票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融资担保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组织工作由会务组负责。

三、本次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四、表决相关规定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拥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对各项议案明确表示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表决票相应栏内划“√”,三者中只能选一项。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多选的表决票按无效票处理,不计入本次表决的有效表决票总数。

2. 为保证表决结果的有效性,请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填写股东信息,并在“股东(或股东代表)签名”处签名。未完整填写股东信息或未签名的表决票,按无效票处理,不计入本次表决的有效表决票总数。

五、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票箱若干,请股东(或股东代表)按会务组工作人员的指引依次进行投票。

六、现场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在律师的见证下,打开票箱,由计票人进行清点计票。

七、现场投票结果统计完毕后,监票人负责核对最终投票结果并在统计表上签字,由监票人代表在会上宣布表决结果(含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

议案一: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会议议程,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2024 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以抵押(抵押物为:

厂房、土地、办公楼、设备、在建工程、应收账款、存货等)、担保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73,200.00 万元的授信。

预计申请授信情况如下:

1、同意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总计不超过 203,500.00 万元;

2、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河北)建设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总计不超过 25,000.00 万元;

3、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河南)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总计不超过 10,000.00 万元;

4、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广东)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总计不超过 30,000.00 万元;

5、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山东)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总计不超过 16,800.00 万元;

6、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江西)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总计不超过 10,000.00 万元;

7、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安徽)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 10,000.00 万元;

8、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内蒙古)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总计不超过 6,000.00 万元;

9、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兰考)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总计不超过 12,000.00 万元;

10、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于都)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总计不超过 26,400.00 万元;

11、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海南)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总计不超过 28,000.00 万元;

12、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丽水)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 10,000.00 万元;

13、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六安)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 10,000.00 万元;

14、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浙江)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总计不超过 23,000.00 万元;

15、同意控股子公司万郡绿建科技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 55,000.00 万元;

16、同意控股二级子公司杭萧钢构(唐山)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 20,000.00 万元;

17、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亳州)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 9,500.00 万元;

18、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信阳)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 25,000.00 万元;

19、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芜湖)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 15,000.00 万元;

20、同意控股子公司杭萧钢构(洛阳)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 15,000.00 万元;

21、同意控股子公司汉德邦建材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敞口)额度总计不超过 3,000.00 万元;

22、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合特光电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 10,000.00 万元。

为便于相关业务的办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融资总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可以根据各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不超过上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总额的前提下,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对各公司的授信额度进行适当的调剂使用,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计划授信总额范围内,各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授信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融资担保预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会议议程,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审议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融资担保预计的议案。

(1)2024年,应公司部分控股子公司要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出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被担保公司金融机构名称担保金额(万元)
杭萧钢构(河北)建设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10,000.00
杭萧钢构(河南)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4,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英才路支行2,000.00
杭萧钢构(广东)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4,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6,000.00
杭萧钢构(山东)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2,4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2,400.00
杭萧钢构(江西)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江新区分行3,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3,5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1,5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云谱支行2,000.00
杭萧钢构(安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自贸试验区支行1,700.00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0.00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自贸试验区芜湖片区支行2,000.00
杭萧钢构(兰考)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考支行5,000.00
杭萧钢构(于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支行10,200.00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都县支行765.00
杭萧钢构(海南)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5,000.0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5,000.00

杭萧钢构(丽水)有限公司

杭萧钢构(丽水)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3,000.00
杭萧钢构(六安)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六安裕安区支行10,000.00
杭萧钢构(浙江)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9,0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14,000.00
万郡绿建科技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20,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0,000.00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7,000.0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0,000.0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0,000.00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8,000.00
杭萧钢构(亳州)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蒙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蒙城县支行9,500.00
杭萧钢构(信阳)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分行12,5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12,500.00
杭萧钢构(洛阳)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15,000.00
浙江合特光电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0,000.00
合计232,965.00

(2)2024年,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融资担保,具体如下:

担保公司被担保公司金融机构名称担保金额(万元)
杭萧钢构(河北)建设有限公司杭萧钢构(唐山)有 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田支行20,000.00
合计20,000.00

上述担保总额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有效期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超过上述总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222,495.39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时公告《杭萧钢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融资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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