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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恒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关联方为上市公司银行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关联方为上市公司银行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恒通”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上〔2023〕70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3〕114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上市公司关联方为上市公司银行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及贵阳世纪恒通信息产业中心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上市公司拟以自有资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具体融资金额、融资期限、融资利率等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兴海先生,董事、总经理杨兴荣先生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次担保涉及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涉及的关联方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兴海,董事、总经理杨兴荣,杨兴海与杨兴荣系兄弟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兴海先生,董事、总经理杨兴荣先生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提供担保期间不收取担保费用,上市公司不提供反担保。担保的范围和担保期限以其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本次关联担保不涉及关联定价的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关联担保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市公司本次拟以自有资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兴海先生,董事、总经理杨兴荣先生拟为该等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满足了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及为贵阳世纪恒通信息产业中心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同时拓宽上市公司的融资渠道,提高了资产使用效率,解决了上市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问题,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

五、本次关联担保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市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兴海、杨兴荣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上市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上市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暨关联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的融资需求,不会对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拟以自有资产作为抵押担保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长杨兴海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杨兴荣先生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对公司的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无需支付担保费用,也无需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抵押担保暨关联担保的事项。

六、保荐人意见

上市公司关联方拟为上市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人对上述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关联方为上市公司银行贷款提供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杜元灿 王宇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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