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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辰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债券代码:123147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4年2月27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8,441.83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铺底流动资金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公司将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铺底流动资金、部分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将由自有资金支付。销户完成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7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029,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477,283.0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1月1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月19日出具了《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XYZH[2021]NJAA20003)。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由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环保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143,300,000.00143,300,000.00143,300,000.00
2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73,660,000.0073,660,000.0073,660,000.00
3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3,200,000.0023,200,000.0023,20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00,000,000.00200,000,000.0017,317,283.03

合计

合计440,160,000.00440,160,000.00257,477,283.03

(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情况

2021年7 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4,237,637.43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置换金额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1NJAA20134号)。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三)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2022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对IPO募投项目“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 IPO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2022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023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IPO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决定在IPO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环保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由原2023年1月21日调整至2024年1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关于 IPO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后,上述银行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该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该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7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开户账号账户余额账户状态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090180003030093316,581,154.19活期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城西支行39400069301300012099353,068,275.82活期存款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95510101030093381,791.89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宜城东山支行3205016162500930093314,687,040.05活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西郊支行10649301040008988-已注销
合计84,418,261.95

注: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公司已于2023年7月13日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分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为10649301040008988,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7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含利息收入)其中,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额(含质保金)
环保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143,300,000.0090,960,126.6353,150,067.718,599,435.05
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73,660,000.0059,688,467.5714,687,040.056,838,324.48
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3,200,000.006,841,697.1116,581,154.191,249,75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7,317,283.0317,317,283.03--
合计257,477,283.03174,807,574.3484,418,261.9516,687,509.53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节余募集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金额中,包括未使用的铺底流动资金,以及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

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具体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环保型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新能源用特种电缆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二)“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受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及新街街道控制性详细规划影响,公司于2022年7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IPO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对“高端装备线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将实施地点由“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街街道环科园氿南路8号”变更为“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新街街道百合村”,实施方式由“新建大楼”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节省了原计划的建筑工程费用。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对前述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8,441.83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铺底流动资金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在上述募投项目节余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前,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进行支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节余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8,441.83万元(含尚未支付的项目尾款、铺底流动资金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和质保金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史勤女士召集并主持,独立董事吴长顺先生、鲁桐女士出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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