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5,582,242.1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07,107,010.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76,944,5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8,822,543.4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2.29%。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事项致使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