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39 证券简称:长虹能源 公告编号:2024-009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虹能源”)拟在泰国进行高性能环保碱性电池项目建设投资,项目拟总投资24,600万元,实现年产能约7亿只碱性电池制造。项目实施主体为拟成立的泰国孙公司。实施路径为:公司拟与控股子公司浙江长虹飞狮电器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飞狮”)其余2名股东对长虹飞狮实施同比例增资,增资总额15,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10,525.5万元;由长虹飞狮在泰国成立项目公司,由泰国项目公司实施该高性能环保碱性电池项目投资。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且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根据公司2022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3,205,769,815.42元,公司2022年末资产总额为4,430,552,823.77元,公司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12,694,038.62元。
经测算,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泰国投资建厂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根据绵阳市政府印发《绵阳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融资及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绵府发〔2023〕1号)文件要求,本议案涉及的投资事项还需报绵阳市国资委审批。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七)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 增资情况说明
2. 被增资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
利润26,198,975.4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26,198,975.4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拟在泰国进行高性能环保碱性电池项目建设投资,项目拟总投资24,600万元,实现年产能约7亿只碱性电池制造。项目建设期约1.5年,预计2025年6月完成工厂建设,2025年12月投产运营。
(二)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方式出资,也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三、定价情况
本次拟由长虹飞狮全体股东实施同比例增资。根据国资监管规定,股东同比例增资可依据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确定增资价格。本次长虹飞狮增资价格拟以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确定为4.6068元/注册资本。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协议尚未签署,待签署后将补充披露相关内容。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为公司首次进行海外投资布局,存在受泰国当地的法律法规、政策、商业环境及未来国内外贸易、国际政治环境及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影响,本项目的投资进度存在不能按期推进和实现的风险。
2、本次投资需要经过绵阳市国资委等相关部门的备案/审批、泰国相关部门的审批,项目的实施存在不能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风险。
3、由于项目尚处于筹备启动阶段,投资总额、建设工期等均为预估数,具体数据以实际情况为准,预估数存在调整的可能性。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对外投资是基于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审慎做出的决策,项目达产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但仍然存在项目建设进程不达预期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等。
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布局和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预计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作用。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