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1000220,发证时间:2023年11月15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智达信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达信”)已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3003237,发证日期:2023年12月8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聚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利科技”)已收到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11005215,发证时间:2023年11月30日,有效期:三年。
公司及子公司智达信、聚利科技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原证书有效期届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智达信、聚利科技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即2023年度至2025年度)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及子公司智达信、聚利科技2023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2024年03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