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于2024年3月4日上午10:00在北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乔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确定其工作报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最新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新增责任追究相关条款,公司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修订后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3月21日下午2点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