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5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吉红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此次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关联董事吴奇凌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