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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6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4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28日以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戴海平先生、余劲国先生、阳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钟仁志先生主持,蔡海红女士、陈巧雯女士、江丹女士、蔡健龙先生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空气能热泵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同意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5,000.00万元投入“空气能热泵产业园建设项目”,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项目建设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空气能热泵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2024年3月21日(星期四)14:3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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