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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空气能热泵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06

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空气能热泵产业园项目

的公告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根据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发展战略及业务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鑫磊(内蒙古)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25,000.00万元投资建设空气能热泵产业园项目。

2、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空气能热泵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鑫磊(内蒙古)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5,000.00万元投资建设空气能热泵产业园项目。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本次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鑫磊(内蒙古)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MACUE0GR5L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敕勒川乳业开发区伊利大街9号内蒙古电商大楼501

5、法定代表人:常建军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注册资本:5,137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23-09-08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冷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鑫磊(内蒙古)节能科技有限公司70%的股份,常建军持有鑫磊(内蒙古)节能科技有限公司30%的股份

10、鑫磊(内蒙古)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的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空气能热泵产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承担单位:鑫磊(内蒙古)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敕勒川乳业开发区

项目建设周期:1年(具体以实际开展为准)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旨在通过建设空气能热泵产业园区,以及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实现:

(1)为当地提供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加就业机会。

(2)利用空气能热泵技术,实现地方取暖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在保障民生的前提下,实现了节能减排。

(3)通过大力推广和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提供清洁、可再生的能源供应,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4)为地方村镇提供智慧菌房,提高当地农业产值,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推动乡村振兴。

本项目是鑫磊空气能热泵产业园区的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租赁和改造空气能热泵厂房,租赁面积1.2万㎡;扩建办公大楼;以及购入空气能热泵组装生产设备20台/套,建设2条空气能热泵生产线。此外,公司与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协助公司集中开展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业务。项目将在当地辖区内利用公建屋顶、户用屋顶、闲置院落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总装机容量预计75兆瓦。项目投资概算如下:

项目类别项目名称金额(万元)
一、建设投资22,492.00
1.工程费用21,846.00
1.1场地改造费用220.00
1.2设备购置费及安装费1,376.00
1.3光伏工程20,250.00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46.00
2.1场地租赁费146.00
2.2智慧菌房500.00
二、铺底流动资金2,508.00
总投资25,000.00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本项目建设是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将绿色发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建设美丽中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定不移加快能源绿色转型,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能源资源清洁、高效和可持续利用基础之上,发展清洁能源是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减少煤炭消费比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的能源生产方式和利用方式,推动双碳进程。发展清洁能源是塑造发展新优势的战略选择,要顺应当代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方向,抓住绿色转型带来的巨大发展机遇,能源技术创新极大改善了人类社会用能方式,实现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发展清洁能源是改善民生的重要手段,国家大力推进“煤改电”

工程,确保清洁供暖高质量发展,电能在终端消费环节的转换效率和排放明显优于煤和油,且环保效果明显优于分散燃烧,使居民生活品质得到极大提升,空气污染也得到改善。发展清洁能源也是确保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能源安全是关乎一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立足煤炭稳定供应,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推动非化石能源逐渐成为主体能源,实现能源本质安全,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2)本项目建设是落实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绿色发展理念的手段本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深耕能源领域的长期发展战略,公司具有空气能热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能力,在能源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该项目同时发力光伏发电和煤改电两大领域,是公司在新能源和民生领域的创新尝试。通过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拓展新能源业务,降低公司对传统能源的业务依赖。通过深入地方煤改电工程,可深化公司的产品应用领域,拓展公司的产品线,保证公司业绩规模的高速增长。

此外,本项目建设充分体现了公司的环保理念和绿色发展目标。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融合,公司将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不仅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社会责任形象和市场竞争力,还将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的实现,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3)本项目建设是提升企业业绩和竞争力的有力途径

公司的企业发展战略主要围绕能源领域的创新和环保理念的实施展开。在坚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道路上,公司不断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和产品应用,以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不断提升公司的业绩表现。本次建设的空气能热泵产业园区、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符合公司在能源领域的发展方向,利用公司的技术能力,通过建设空气能热泵产业园区,进一步提升空气能热泵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能力,通过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从而增强公司在能源领域的竞争力。同时,该项目是公司在新型能源和农业领域的创新尝试,跨行业的发展将为公司业绩带来新的增长点。通过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拓展新型能源业务,降低对传统业务的依赖,向产业链下端延伸,拓宽企业产品线和服务能力,实现多产业发展。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本项目建设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

在空气能热泵产品推广应用方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划,2025年电能消费占比达到30%左右,进一步促进电能替代,拓宽绿色电力消费市场,扩大电能替代领域,构建清洁低碳、绿色安全的现代能源体系。《意见》建议提高重点领域电气化水平,主要包括“工业领域、交通领域、建筑领域、农业农村领域”等。《意见》提出要加快光伏发电、分布式风电、热泵、余热余压等一体化系统在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开发运行。《意见》提倡推广冷热联供技术,利用电能采暖供冷。针对部分现有集中供热管网难以覆盖的区域,加大电驱动热泵、蓄热式锅炉、分散式电暖器等电采暖方式的推广,同步推进炊事等居民生活领域“煤改电”,推动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清零,针对市政供热管网末端试点电补热。鼓励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筑和办公楼、酒店等大型公共建筑实施电气化改造,推动减碳工作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指出,要提升农村电气化水平,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在保障电力供应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稳妥有序实施农村“煤改电”。在光伏发电方面,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为解决分布式光伏接网受限等问题,拟在全国范围选取部分典型省份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电能替代。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推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关于组织开展农村能源革命试点县建设的通知》,明确推进可再生能源发电就地就近开发和利用,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加快风电、光伏发电建设开发。《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实现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文件要求,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

本项目涉及到的空气能热泵产业和光伏发电产业是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新

能源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2)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

《呼和浩特市全面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制定,突出减污降碳、突出居民可承受,按照“宜热则热、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的原则,在2024年实现城区、县城、农村平原地区清洁取暖率100%,全面解决季节性污染问题。例如,2024年2月,呼和浩特市财政局下发托克托县财政局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10,419万元,其中燃煤散煤综合整治8,576万元,建筑节能改造1,843万元,推动转型升级,减少煤炭的用量,促进大气质量改善,有力的说明在呼市乃至整个东北地区,煤改电有广泛的应用前景。本项目与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具有高度符合性。该项目符合国家关于推动绿色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的战略方向,符合地方关于发展新能源产业、促进乡村振兴的政策导向。项目将促进当地就业和经济发展,提高地方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项目将推动当地环保和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提升地方形象和知名度。

(3)公司现有技术和生产体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全面的能力保障

公司成立至今一直致力于空气压缩机、鼓风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项目建设是公司现有产业链的延伸,公司多年积累的空气压缩机生产制造、技术研发、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可以借鉴和运用。

在制造方面:公司年产各类空压机和离心鼓风机100万台,功率从7.5-355kw全覆盖。空压机有小型往复式、喷油螺杆式、无油螺杆式、新能源车载无油等不同规格1,000余款。公司拥有从高速永磁同步电机、磁悬浮轴承、磁悬浮主机、高效三元流叶轮、进气阀、吸风口过滤器、空气滤清器、蒸发器、冷凝器、安全阀等全产业链的热泵自主研发、制造能力。

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与国内多家高校长期合作,多年持续投入了大量的研发资金和软硬件设施,研发能力在行业中居于前列。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拥有专利共计311项,公司拥有发明专利49项、实用新型专利221项和外观设计专利41项,拥有包括两级压缩主机中间冷却技术、第二代空气轴承技术、双永磁同步两级压缩主机技术、永磁同步电机技术等多项非专利核心技术在内的核

心技术。公司设有鑫磊流体机械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和浙江省鑫磊流体机械省级企业研究院,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自主创新能力。在运营管理方面:公司拥有一支强大的管理运营团队,成员绝大部分在空气压缩机、中央空调行业从业十年以上,具备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覆盖了原料采购、零配件加工、核心部件生产、整机装配到性能测试全产业链,公司有严格的质量管控体系贯穿始终,保证了产品的卓越品质。

(三)项目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预测营业收入基于公司以往的运营经验,遵循稳定偏保守的原则,对项目的业绩目标进行了估算。项目投资利润率为33.65%,税后投资静态回收期为4.77年(含建设期),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7.98%,财务净现值为25,906.43万元,经济效益较好。

(2)社会效益

本项目的建设可以为当地政府解决178个就业岗位,并且在煤改电和光伏项目安装实施过程中,将给地方带来大量的临时工作岗位。另外项目将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提升我国空气能热泵及光伏发电的应用技术水平,同时还可在当地形成机械制造产业聚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项目达产后年均可为当地增加税收2,804.01万元。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和市场未来需求,企业在项目技术、制造、运营等各方面均有强大的保障能力,能够切实实现项目预期目标,且具有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所以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风险和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项目(一期)建设规划2条空气能热泵组装生产线,预计年生产空气能热泵设备能力达到2.6万台。本项目将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利用公建屋顶、户用屋顶、闲置院落资源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预计一年内达成总装机容量75兆瓦。本项目的建成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布局,完善公司战略布局和长远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产业链延伸,推动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对外投资的风险

本项目预期经济效益测算指标仅为预测数字,并不构成公司正式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宏观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市场拓展未达目标等因素,则可能出现项目实施顺延、变更、中止、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对外投资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目前本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预计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空气能热泵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鑫磊(内蒙古)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25,000.00万元投资建设空气能热泵产业园项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空气能热泵产业园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助于加快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鑫磊(内蒙古)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空气能热泵产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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